茶陵县明旺生态养殖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茶陵县明旺生态养殖场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茶陵县明旺生态养殖场;
建设内容:土地总流转面积133000m
2(约200亩),将现有养殖场猪舍拆除重建,新建猪舍总建筑面积约8052m
2,传达室22m
2;现有工程保留建筑面积约1290m
2,将原有的建筑调整为餐厅、办公楼、隔离房及物资仓库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育肥舍、场内办公生活区、消毒区、烘干棚、装猪台、饲料塔等,并配套给排水、电力、供热等公用工程和废气治理、污水处理等环保工程。场地内不进行饲料的生产、加工。项目扩建后,改为专业育肥场,建成后计划年存栏育肥猪6000头,年出栏育肥猪1.2万头。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茶陵县明旺生态养殖场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973345928
环评单位: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总
联系电话:15886399088 邮箱:
415741582@qq.com
三、其他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起止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公众意见表网络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DTQWnxWA_e1GvhpYI5Geg ,提取码:t1bu